2013年7月8日,刘志军因受贿、滥用职权被北京二中院判处死缓。在服刑两年多之后,2015年10月26日,秦城监狱以刘志军服刑期间无故意犯罪为由,建议减为无期徒刑。
该案当事人之一的陈金刚当晚看完警方公开道歉后说,我们从1998年到现在等铜城分局道歉,等了17年多才等到这个结果,如果不是律师和媒体介入可能还要等。在这里很感谢我的律师,也感谢媒体。
《空气卫士or健康杀手?“不,我只是一盆绿植”》昨天,一名刚毕业的中专生小刘询问是否可以落户郑州,郑州市政府负责人才落户政策的工作人员说,可以落户。“如果你租着房子,房主同意,你可以落户到房主的租房地址。房主不同意,你可以让房主和你一起去社区,落户到社区的集体户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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